居住证核准办事指南
1.事项名称 | 黑龙江省居住证核准 |
2.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| 颁发的证件:居住证 证件有效期:分为6个月、1年、3年和5年。 |
3.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| 核准;取得居住资格及享受相关待遇 |
4.设定依据 | |
5.审批条件 | 根据《《黑龙江省居住证》。 |
6.申请资料 | 根据,需提交材料为: 1.《黑龙江省居住证申请表》 2.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 3.学位证书原件、复印件 4.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、复印件 5.执业资格证原件、复印件 6.业绩证明材料 7.有效的身份证明 8.在本省的住所证明 9.婚姻状况公证书 10.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11.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12.合法的入境证明;已经持有《外国专家证》或《港、澳、台专家证》的人员,免交上述(二)至(九)项材料,凭《外国专家证》或《港、澳、台专家证》和第十项材料申领〈居住证〉。 |
7.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| |
8.审批决定机关 | 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 |
9.审批程序 | 1、申报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提交材料; 2、经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及部长审核上报; 3、分管局长审核批准; 4、单位或个人到市人才市场窗口领取《申请表》后,到市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 |
10.审批时限 |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|
11.审批收费 | |
12.审批表格 | |
13.年审或年检 | |
14.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| |
15.备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