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住证办理

发布时间: 2012-09-21 11:09| 字体显示: [ ] [ ] [ ]

居住证核准办事指南

1.事项名称 黑龙江省居住证核准
2.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颁发的证件:居住证
证件有效期:分为6个月、1年、3年和5年。
3.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核准;取得居住资格及享受相关待遇
4.设定依据  
5.审批条件 根据《《黑龙江省居住证》。
 6.申请资料 根据,需提交材料为:
  1.《黑龙江省居住证申请表》
  2.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
  3.学位证书原件、复印件
  4.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、复印件
  5.执业资格证原件、复印件
  6.业绩证明材料
  7.有效的身份证明
  8.在本省的住所证明
  9.婚姻状况公证书
  10.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
  11.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
  12.合法的入境证明;已经持有《外国专家证》或《港、澳、台专家证》的人员,免交上述(二)至(九)项材料,凭《外国专家证》或《港、澳、台专家证》和第十项材料申领〈居住证〉。
7.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 
 8.审批决定机关 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
9.审批程序 1、申报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提交材料;
2、经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及部长审核上报;
3、分管局长审核批准;
4、单位或个人到市人才市场窗口领取《申请表》后,到市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
10.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
11.审批收费  
12.审批表格  
13.年审或年检  
14.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 
15.备注 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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