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领

发布时间: 2012-09-21 11:09| 字体显示: [ ] [ ] [ ]

1、审批条件
  遗失居民身份证,已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失。
2、需审核证明材料
(1)已按要求填写的《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》。
(2)《户口簿》。
(3)本人的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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