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养社会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

发布时间: 2012-09-26 16:09| 字体显示: [ ] [ ] [ ]

1、无子女;
  2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;
  3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;
  4、年满三十周岁;
  5、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、儿童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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